第十二条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驶离口岸前4小时内(船舶在口岸停泊时间不足4小时的,在抵达口岸时),到检查机关办理必要的出口岸手续。第五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五)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四)对竹木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损害株数,以补偿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逐株计算,给以补偿。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告知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第十二条 开办乡镇煤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四十九条 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船舶登记机关依法没收该船舶。
第十二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凭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手续。(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